所謂百善孝為先,贍養父母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也是每一個子女應盡的法定義務。可最近,年近80的趙老太卻犯了愁,子女們為了自己的贍養問題起了爭執,生活成了問題,好在經過河南省鄧州市人民法院張村法庭法官的悉心調解,消除了子女間的矛盾,彌合了親情關系,趙老太的煩心事解決了。
原告趙老太育有六個子女,子女中五個已經成家立業(一個子女存在特殊情況),現今趙老太年事已高,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去年又因病做手術后生活不能自理,急需有人照顧,在經過多次協商、調解未果的情況下,無奈將幾個兒子訴至法院,請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承擔贍養費。
承辦法官李吉在收到該案后,考慮到原告趙老太年事已高,生活不能自理,就立即電話聯系雙方當事人了解情況,以期盡快解決趙老太的贍養問題。但起初,在電話溝通中并不順利,幾名被告對贍養問題始終存在分歧,承辦法官又聯系原被告親屬,所在村組進一步詳細了解家庭情況,尋找案件的突破口。
在聯系到趙老太的一個女兒時,其稱在知道母親因贍養問題起訴后就在積極協商,自己也愿意參加到案件中,共同承擔贍養母親的責任,并提到另外一個姐妹也是和自己一樣的意見,發現案件有轉機,于是承辦法官抓住時機,組織原被告雙方再次進行調解,原被告親戚也到場參加,經過一番苦口婆心的勸導與調解,最終雙方解開心結,摒棄前嫌,就贍養問題達成一致協議,趙老太子女們同意按照協議約定輪流贍養并支付贍養費。至此,趙老太的贍養問題得以妥善解決,家庭親情也得以修復。
辦好困擾群眾的“小案”,就是解決群眾的“大事”。近年來,鄧州法院積極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妥善審理民生案件,持續排民憂、解民難,用心用情用力辦好每一起案件,秉持“如我在訴”的服務意識和為民情懷,努力解決好群眾急難愁盼問題,努力讓人民群眾切實感受到公平正義就在身邊。(供稿:何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