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評殘必須要出院病歷嗎
不需要。辦理《殘疾人證》,必須具有本地常住戶口,符合國家務院制定的《中國實用殘疾人評定標準》的視力殘疾、聽力殘疾、言語殘疾、智力殘疾、肢體殘疾和精神殘疾的人員。各地區縣級殘聯都規定每年的統一辦證時間。
二、辦理殘疾人證需要的手續
1、農村籍和城鎮無業人員申請評殘,按“屬地原則”,持村委會介紹信到戶口所在鄉鎮殘聯審核登記蓋章后,由本人在法定監護人無監護人可有親友或村居委指定專人陪同下,持本人身份證、戶口薄、二寸近期彩色照片3張和病歷或相關病情資料到縣殘聯辦理。
2、城鎮職工申請評殘,由所在單位工作人員帶領,持單位介紹信、本人身份證、戶口本、二寸近期彩照3張、有關病情資料、工資單、勞動合同、養老保險到縣殘聯辦理。
3、殘疾比較明顯,能明顯達到標準的,殘聯可直接辦理。殘疾不明顯的,須出具縣級以上醫院的相關病歷證明。精神、智力殘疾出具市精神鑒定中心證明。聽力、言語、視力殘疾出具村居及單位證明,致殘時間、原因,并附縣級以上醫院證明。
三、傷殘評定前應準備以下病情材料
1、身份證、醫院的診斷證明、住院病歷(復印件)。
2、骨折傷者要準備受傷初期及治療期間的X光、CT片。
3、交通隊、法院或者律師事務所的委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