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什么是單方終止合同
單方終止合同是指當違約方的違約行為出現時,守約方為了保護自己的權益,在符合法定或者約定的情況下,可以提前終止合同的情形。終止合同情形有:
1.債務已經按照約定履行;
2.合同解除;
3.債務相互抵銷;
4.債務人依法將標的物提存;
5.債權人免除債務;
6.債權債務同歸于一人;
7.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二、
合同的解除和終止有何區別
合同的解除和終止的區別:
1.二者的效力不同。合同的解除即能向過去發生效力,使合同關系溯及既往地消滅,發生恢復原狀的效力,也能向將來發生效力,即不發生溯及既往的效力。而合同的終止只是使合同關系消滅,向將來發生效力,不產生恢復原狀的效力。
2.二者適用的范圍不同。合同解除通常被視為對違約的一種補救措施,是對違約方的制裁。因此,合同的解除一般僅適用于違約場合。合同的終止雖然也適用于一方違約的情形,但主要是適用于非違約的情形,如合同因履行、雙方協商一致、抵銷、混同等終止。由此可見,合同終止的。適用范圍要比合同解除的適用范圍廣。
三、
合同終止后還可以追究違約責任嗎
合同終止后還可以追究違約責任。找法網提醒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如果合同終止后才發現對方存在違約行為的,還能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因為就算合同終止,違約責任條款仍然有效,違約方依然可以被要求進行違約金索賠。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