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和商品房的區別
公房的概念比較寬泛,共有公有住房,國有住宅,是指由國家以及國有企業、事業單位投資興建、分配的住宅都可以算是公房。商品房則是一般合法可以市售的房屋。兩者的區別在于產權性質和交易限制,商品房的產權比較傾向,就是一般可以出讓的房屋,公房產權分配會很復雜,還要視對應單位的規定劃分。另外商品房的限制僅有市場政策限制,公房限制頗多,也有相當多的公房是不能交易的。
公房可以出租嗎
取得完全產權的公房可以出租。
公房用于出租的,購房人應當取得代持機構的同意,和代持機構按照所占房屋產權份額獲得租金收益的相應部分,具體可在購房合同中約定。
經濟適用房政府是明確規定禁止出租的,因此如果提起訴訟,法院應當按照政府的法律規定判決出租無效,在取得完全產權以前不得用于出租經營。滿5年后,應將經適房產權性質轉為商品房性質,方可出租。
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擅自轉租或轉借他人居住的,由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責令購房人退回已購住房或按同地段商品住房價格補足購房款;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未經公證分割婚前財產的情況包括:
1、婚前一方取得產權證的;
2、婚后住的房子是父母的房子或者出租的公房,判決標準以房屋產權證為準;
3、婚前已經交了所有房款,婚后才能拿到房產證;
4、婚前按揭購房,已辦理貸款手續,購房合同和銀行貸款合同均以自己的名義簽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