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和孩子父親也能就孩子的教育、生活等問題進行平和的溝通了,特別感激咱們法院的法官。”近日,一位當事人拿著一面鮮紅的錦旗來到法院,由衷地表達了對法官的感激之情。
據悉,蘆某某與李某某二人協議離婚,約定女兒隨男方李某某生活,蘆某某無需支付撫養費。但在二人離婚后的生活中,女兒與母親關系更為親密,長期隨母親生活,蘆某某也為照顧女兒付出了大量的時間、精力和金錢。為了維護其合法權益,蘆某某向西峽法院提起了訴訟,要求追討撫養費。
法官在詳細了解案情后,及時與原被告進行有效的溝通和調解,被告李某某認可孩子大部分時間隨母親生活的事實,并表示女兒更愿意與母親相處,本人也無法過多干預。原告也表示,起訴撫養費并不是其本意,根本目的在于,希望二人在法庭的主持下,對孩子的后續撫養達成合意。
看到案件有調解的希望,法官決定在調解過程中重點進行家庭教育指導,引導原被告共同承擔起照顧、教育子女的責任,盡可能給未成年子女創造良好的家庭氛圍。“即使孩子必須面對父母離異,但成長道路上依然希望有父母的共同陪伴。”家庭教育過程中,雙方在法官的引導下,從開始的針尖對麥芒到情緒慢慢恢復平靜,從他們的表情中可以看到些許動容,有時還會陷入沉思。承辦法官知道,自己的話觸動了他們,他們真的聽進去了。果然,經法庭調解,雙方都愿意為了孩子各讓一步,李某某當庭向蘆某某支付了撫養費,二人還就今后孩子的照顧和教育達成了共識。
少年審判處理的不僅僅是法律糾紛,更是一個個未成年人的人生。西峽法院在少年審判工作推行“三審合一”以來,積極探索適合涉少民事案件的審理和調解模式,以和風細雨的柔情,妥善化解一件件糾紛。就本案而言,法律可以決定的是撫養費的多少,但支配不了孩子對于父愛和母愛的渴望。定分止爭不是目的,真正有意義的是為孩子爭取更好的成長環境,讓雖已殘缺的家庭不缺愛,讓一別兩寬的父母回歸理性、共同承擔撫養教育責任,讓未成年人在父愛與母愛的共同沐浴下健康成長。(供稿:王晶雅)
關鍵詞: 西峽法院 撫養費糾紛中的司法柔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