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14日電 據中國駐法國大使館網站消息,自2022年6月20日起,中國駐法國大使館調整在法人員赴華簽證政策,具體如下:
一、簽證邀請函(PU)的頒發主體為中央和國家機關、省級外事和商務部門、中央企業和市級外事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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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經中國主管部門批準赴華就業人員,申請工作簽證時無需提交簽證邀請函(PU)。
三、申請赴華隨居或探親的復工復產人員(包括已在華工作的外國人)的外籍家庭成員(即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未滿18周歲子女)無需提交簽證邀請函(PU)。
四、中國公民及在華具有永久居留資格的外國人的外籍家庭成員(即配偶、父母、配偶父母、子女、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可申請赴華團聚或探親簽證。
五、繼續執行對全程接種(含第三針加強針)中國疫苗人員赴華做出的相關便利化安排。
申辦流程、申請材料、辦理時限等相關事宜請向巴黎中國簽證中心(www.visaforchina.org)咨詢。(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