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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廈門一公司廁所隔間裝監控事件引發網友關注。9月13日,該公司相關工作人員回應稱,攝像頭是今年才裝的,是為了監控員工吸煙。
目前,當地勞動 監察部門已經介入調查。此事之所以引起如此大的關注與爭議,正是因為涉事公司以工作之名在一些隱私空間安裝攝像頭。如今,寫字樓已經林立于各大城市,很多單位以管理之名在寫字樓、辦公樓內安裝了不少攝像監控裝置,這種行為是否違法呢?
解答:
對此,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田超律師解釋,首先,為了更好管理,辦公樓或寫字樓內是允許安裝攝像監控裝置的,但是有一個底線——不得侵犯個人隱私。我國《個人信息保護法》第6條規定,收集個人信息,應當限于實現處理目的的最小范圍,不得過度收集個人信息。同時,《民法典》規定,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權利人明確同意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拍攝、窺視、竊聽、公開他人的私密活動;不得拍攝、窺視他人身體的私密部位。
田超律師認為,如果寫字樓、辦公樓或工作單位管理者在諸如衛生間、宿舍、休息室等隱私場所安裝監控,一般都會對個人隱私造成侵犯。若遇到此類情況,員工可以要求樓棟管理者、工作單位及時拆除監控設備,還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和投訴。
田超律師進一步表示,如果樓棟管理者、工作單位對于員工的拆除相關監控訴求不予理會,員工還可以向公安部門進行舉報,甚至可以提起訴訟。《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2條規定,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因此,相關單位侵犯員工隱私的行為,還可能面臨行政處罰。
關鍵詞: 熱問|寫字樓內安裝監控裝置是否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