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政府性基金收入?
政府性基金收入是國家通過社會征收、土地出讓、彩票等方式獲得的收入。政府性基金是指企業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代政府收取的具有專項用途的財政資金。政府性基金是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所屬部門為實現特定經濟和社會領域的政策目標,依法向特定群體無償征收的具有專項用途的一種非稅收入。
哪些政府性基金收入可以用于償還專項債券本息?
根據《財務預測》[2017]89號的規定,地方政府專項債券建設的項目,債券本息的償還應是項目本身產生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或專項收入,能夠完全覆蓋本息的償還。專項債券項目主要由地方政府出資建設。用于償還專項債券的政府性基金收入的管理權和使用權屬于地方政府。因此,判斷政府性基金收入能否用于償還專項債券,有一個前提:應是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而項目能夠產生該部分政府性基金收入。
根據政府網公布的2020年政府性基金清單,可納入地方財政金庫的基金如下:高等級公路車輛通行附加費(海南)、地方教育附加、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地方水庫移民扶持基金(省級大中型水庫庫區基金、小型水庫移民扶助基金)、農網還貸資金、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文化事業建設費、港口建設費、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水利建設基金、教育費附加、國家電影事業發展專項資金以及森林植被恢復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