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押擔保是什么意思?
擔保是指法律為保證債權的實現,用債務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特定財產督促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制度。擔保是指當事人根據法律規定或雙方約定,為了可以督促債務人履行債務而實現債權的法律制度。擔保通常是雙方進行的擔保合同。
質押擔保是債務的一種擔保方式,也就是債務人可以用自己的動產或者是法定產權證作為質押給債權人,或者第三人也可以用自己的動產或法定產權證作為質押給債權人并且為債務人提供擔保。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時,可以依法處分質押物以償還貸款本息、罰息和費用。
目前對權利質押有嚴格要求,只是限制于銀行存單、國家債券、國有銀行,銀行匯票發行的金融債券和銀行本票。券商股票質押暫停
并且銀行的存單必須是銀行對這筆借款的一個存單,銀行承諾免掛失。憑證式債券限于銀行代理機構為這筆貸款發行和支付的債券。
債權的定性法律特征決定了快速、便捷、安全的擔保功能。
1、因為債權租賃憑證的轉讓是占有的有效和存在條件,質權幾乎不可能產生。除質權人行使質權外,一般不存在質權的競合。這就使質押物的全部價值被質權人掌握,有效維護了質權人的權益。
2.在債權質押方面,特別是在證券債權人可以持債權憑證行使權利。在債權到期未清償時不必通過拍賣戶或者是變賣實現債權,因為有實物擔保。
3.因為質權人占有債權憑證,具有對抗第三人的效力,第三人沒有權利處分。所以除了自身身體原因外,損害的可能性較小,債權人的利益風險較小。一般不存在質押保全的問題。
債權的擔保功能雖然有上述所說的共同性質,但是因為擔保對象不同也會有所不同。在一般債權質押中質押債權的實現和第三債務人質押債權的行為有關。很大程度上取決于第三債務人的行為。
如果第三債務人故意減少其財產和債務履行能力,質權人可以行使代位權和撤銷權,但是畢竟是一種補救措施,效果難以保證。這樣為了保證質權的實現,質權人需要對第三債務人的行為給予足夠的重視,這無疑增加了實現質權的成本。一般債權質押仍存在質押范圍窄、質權公示不佳、變價難等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