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用人單位不發工資,你可以撥打12333電話投訴,也可以到勞動局監察大隊投訴。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規定,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
遲發工資多少天可以起訴?只要是存在延遲發工資的情況,不管多久,都屬于違法,具體的原因如下:
1、法律規定,勞動關系雙方依法解除關系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如果拒絕支付,農民工可以找有關部門解決:
(1)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舉報;
(2)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3)通過訴訟途徑解決,針對勞動糾紛案件,經勞動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經仲裁后都服從,勞動仲裁裁決生效后,用人單位不執行的,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2、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員工工資的情況;
3、如果有侵害勞動者權益,可以要求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