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是重陽佳節,揚州市人大常委會召開新聞發布會,為全市老年人送上一份“法治”大禮包——全國首部以老年人優待為主題的地方性法規《揚州市老年人優待條例》(簡稱《條例》)將于2025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圍內施行。
10月11日是重陽佳節,揚州市人大常委會召開新聞發布會,為全市老年人送上一份“法治”大禮包。王彬彬 攝
據了解,《條例》在老年人優待的內容、項目范圍等一系列涉老優待措施方面都作了明確規定。《條例》的出臺和實施,是推動揚州市貫徹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的重要舉措。
揚州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彭蘇寧表示,揚州市人口老齡化形勢更加嚴峻,現已接近重度老齡化階段。《條例》聚焦六十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堅持“圍繞問題立法、立法解決問題”,著重對老年人最關心關切的養老、醫療、文體娛樂、生活便利、維權服務等方面的問題予以回應,確保貼合老年人的意愿和需求,確保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新聞發布會上,揚州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還介紹了《條例》的相關內容。《條例》包括總則、養老保障與養老服務、醫療保障與健康服務、文化旅游體育和出行服務、涉老便利化與維權服務、社會參與與社會敬老、法律責任以及附則共8章46條,構建了符合揚州實際、體現揚州特色的老年人優待制度體系。
其中,《條例》明確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社會團體、社會組織職責,也積極倡導全社會優待老年人,“因地制宜”地為老年人提供各類優先、優惠和便利服務。《條例》還規定,在現行優待政策的基礎上,擴大老年人享受景區門票和城市公交優惠年齡范圍,將老年人免費進入政府舉辦的旅游景點的年齡范圍從70周歲降低到65周歲,免費乘坐公交的年齡從70周歲降低到65周歲,并規定不滿65周歲的老年人享受半價優惠。
同時,《條例》對加快建設老年人助餐體系、健全完善長期護理保險制度、建立老年人能力綜合評估制度、老年人住院照護期間子女的帶薪護理假制度等內容進行了立法創制,有效填補養老保障、養老服務、健康支持等政策體系缺項,促進老齡事業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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