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踐行司法為民宗旨,切實維護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進一步提高小標的案件執行效率,4月17日凌晨6時,南陽市臥龍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干警持續開展“豫劍執行”專項執行行動。
執行現場一:張某與王某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在審理過程中,經法官調解,雙方當事人達成了和解協議。然而,在約定履行期限內,王某并未依約履行,在執行干警與張某的多次催促下,王某仍百般推諉,無奈之下,當事人張某向法院提起了拘留申請。執行當日,在張某的積極配合下,執行干警火速趕赴被執行人王某的居所,“我們是臥龍區法院的執行干警,鑒于你拒不履行法定義務,現傳喚你到法院接受調查,請予以配合。”隨即將王某拘傳至法院。在拘傳返程途中,執行干警對王某耐心釋法,表明若再拒不執行法定義務,將會面臨司法拘留。在懲戒措施的強大威懾下,王某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當場履行10507元,該案得以順利執行完畢。
執行現場二:許某與王某的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王某向許某借款用于生意周轉,然而卻并未履行,許某迫于無奈,將其訴至法院。在審理過程中雙方達成了和解協議,約定在規定期限內還款,然而王某卻以種種理由仍然拒不履行,嚴重地侵害了許某的合法權益,漠視了法律權威。執行當日,執行干警迅速出擊,在王某的養豬場將其拘傳,在執行干警的耐心規勸下,王某意識到了自己的錯誤,現場履行三萬元,并約定在一年之內還清剩余本息,如若逾期未支付欠款,王某自愿將其名下的豬場固定建筑交由法院進行司法拍賣,為和解協議的履行提供了又一層保障。
截止當日,本次集中執行行動共拘傳8人,拘留2人,執行到位金額46.5萬元,有力地打擊了被執行人消極履行的行為。下一步,臥龍區法院將持續加大執行力度,全體執行干警將繼續以堅韌不拔的毅力投身于執行工作中去,全力攻克執行難題,并借此進行法律知識的普及,實現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供稿:王雪穎)
關鍵詞: 南陽市臥龍區法院開展豫劍執行專項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