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出現異常應該怎么處理?食品安全的應急處理程序有哪些?
食品安全的應急處理程序:
1.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應立即報告主要負責人。主要負責人立即召開應急處置小組會議,調查事件,做出相應的應急處置。同時向縣衛生局和質監局報告。
2.對導致或者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設備等,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
3.對已進入市場流通的問題的食品進行召回。
4.及時將事故的發展與變化、處置進程、事故原因等向縣衛生局和質監局報告。
5.存在人為投毒的可能時,要控制可疑人員,必要時報請公安部門介入。
6.對封存和召回的問題食品,采取補救、無害化處理或銷毀等措施。對有問題的原料,采取退回或銷毀等措施。
7.配合當地監管部門進行調查,落實當地監管部門要求采取的其他各項措施。
8.信息發布,應急處置的信息統一由總指揮或委托人予以發布。
9.突發事件得到有效控制,應急領導小組要向當地監管部門進行報告,經核查確無危害和風險后,企業方可恢復生產,終止應急響應狀態。
10.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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