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債轉股是什么意思?
轉債轉股指的是一種可以轉換為股票的債券,也就是我們常說的可轉債。投資者購買可轉債之后,在想要轉換成股票時就可以兌換成該公司的普通股票,公司不得拒絕兌換。可轉債具有股票和債券的屬性,可轉債轉換為股票之后可以享受資本增值或者是股息分配,不轉換股票可轉債到期之后可以賺取利息。
債轉股和可轉債轉股有什么區別?
第一,從概念上區分。
所謂債轉股,是指國家組建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收購銀行的不良資產,把原來銀行與企業間的債權、債務關系,轉變為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與企業間的股權、產權關系。
可轉債全稱為可轉換公司債券。在國內市場,就是指在一定條件下可以被轉換成公司股票的債券,可轉債轉股就是這個轉換的動作。
第二,從操作模式區分。
債轉股的債權轉為股權后,原來的還本付息就轉變為按股分紅。國家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實際上成為企業階段性持股的股東,依法行使股東權利,參與公司重大事務決策,但不參與企業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在企業經濟狀況好轉以后,通過資產重組、上市、轉讓或企業回購形式回收這筆資金。
可轉債持有人可以選擇持有債券到期,獲取公司還本付息;也可以選擇在約定的時間內轉換成股票,享受股利分配或資本增值。當可轉債時區轉換意義,就作為一種低息債券,它依然有固定的利息收入。如果實現轉換,投資者則會獲得出售普通股的收入或獲得股息收入。可轉債具備了股票和債券兩者的屬性,結合了股票的長期增長潛力和債券所具有的安全和收益固定的優勢。此外,可轉債比股票還有優先償還的要求權。
第二,從特征上區分。
債轉股是有明確目的性的。為了把銀行不良資產盤活,把銀行不良資產分離出去,轉為企業的股權,這樣,就可大力提高銀行的信用地位,從而搞活銀行的資金。通過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參與企業管理,促使企業重組,改變單一的國有資本,增加國有資本的活性。
可轉債則具有債權和期權的雙重屬性,可轉換債券兼有債券和股票的特征:
1、債權性
與其他債券一樣,可轉換債券也有規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資者可以選擇持有債券到期,收取本息。
2、股權性
可轉換債券在轉換成股票之前是純粹的債券,但轉換成股票之后,原債券持有人就由債權人變成了公司的股東,可參與企業的經營決策和紅利分配,這也在一定程度上會影響公司的股本結構。
3、可轉換性
可轉換性是可轉換債券的重要標志,債券持有人可以按約定的條件將債券轉換成股票。轉股權是投資者享有的、一般債券所沒有的選擇權。可轉換債券在發行時就明確約定,債券持有人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
如果債券持有人不想轉換,則可以繼續持有債券,直到償還期滿時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場出售變現。如果持有人看好發債公司股票增值潛力,在寬限期之后可以行使轉換權,按照預定轉換價格將債券轉換成為股票,發債公司不得拒絕。正因為具有可轉換性,可轉換債券利率一般低于普通公司債券利率,企業發行可轉換債券可以降低籌資成本。
可轉換債券持有人還享有在一定條件下將債券回售給發行人的權利,發行人在一定條件下擁有強制贖回債券的權利。
總結一下,債轉股更像是國有資本對社會資金的一種福利政策,幫銀行處理不良資產,幫助不良資產重組、盤活,可轉債是上市公司主動向社會公眾發起的融資方式,投資者一般看好企業的發展前景而購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