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握債務債權,掌握其物品情況,了解其有無上下級單位可追討,了解對他們公司有影響力的重點人物,掌握他的習慣付款時間。
經營人員異動馬上要求對方書面確認。
交易達成之后,要經常觀察客戶的經營狀況,及時察覺其異動。如果客戶出現異常的變化,一般事先會有一些征兆出現。
追債的起訴流程如下:
1、原告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書、副本及相關的證據;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進行審查;
3、作出受理決定并立案;
4、人民法院決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
5、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辯;
6、開庭審理;
7、調解或者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