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福州5月13日電 (鄭江洛)記者5月13日從福建省公安廳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2021年至2022年4月,福建全省公安機關共破獲各類經濟犯罪案件8244起,涉案金額658億余元(人民幣,下同)。
福建省公安廳副廳長鄭雷聲表示,福建公安嚴厲打擊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傳銷等涉眾型經濟犯罪,共破獲非法集資、傳銷案件517起,挽回經濟損失3億余元。
當天發布的2021年全省公安機關打擊經濟犯罪十大典型案例中,披露了一起莆田“8·24”非法經營證券期貨案——以犯罪嫌疑人郭某洪為首的犯罪集團,未經相關部門批準,私自對接境外期貨平臺,非法從事黃金期貨交易活動,涉案金額達9億余元。2021年12月,莆田公安破獲該起案件,并繳獲大量作案工具。
“今年全省公安機關組織開展‘閩劍一號’專項行動和打擊利用離岸公司和地下錢莊向境外轉移贓款‘殲擊22’專項行動,取得良好成效。”鄭雷聲介紹,僅第一季度,就破獲非法經營支付結算、非法經營外匯、洗錢等地下錢莊類案件33起,比增94.1%,維護了國家金融秩序。
2022年1月,福建龍巖警方破獲“1·10”跨境制售假冒品牌運動鞋案,搗毀生產、銷售及通過地下錢莊匯兌贓款的犯罪產業鏈,共抓獲16名犯罪嫌疑人,打掉犯罪窩點6處,場繳獲假冒品牌運動鞋成品、半成品20余萬雙,假冒商標標識100余萬件,涉案價值3.6億余元。
據披露,福建共破獲非法集資、傳銷案件517起,挽回經濟損失3億余元;共破獲侵權假冒案件1046起。
福建還圍繞“假企業”“假出口”等重點,全鏈條打擊虛開騙稅犯罪,2021年以來全省共破獲危害稅收征管類犯罪案件352起,“摧毀了一批職業涉稅犯罪團伙和犯罪網絡,斬斷了一批涉稅犯罪產業鏈條。”鄭雷聲說。
鄭雷聲指出,福建持續推進緝捕在逃境外經濟犯罪嫌疑人“獵狐”行動,克服境外疫情嚴峻、國際通航受阻等因素,2021年以來全省公安機關共緝捕、勸返潛逃境外經濟犯罪嫌疑人107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