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市場監管委、市醫保局日前發布《關于特困行業階段性實施緩繳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對餐飲、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鐵路運輸業企業階段性實施緩繳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就熱點問題作出政策解讀。
哪些單位適用此次特困行業階段性緩繳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
答:參加我市社會保險的餐飲、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鐵路運輸業企業,以及上述行業中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其他非企業單位,可申請緩繳社會保險費。
符合條件的單位可申請緩繳哪部分社會保險費?
答:符合條件的單位可申請緩繳2022年5月至7月的養老保險費單位繳費部分,2022年5月至2023年4月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單位繳費部分。職工個人應繳納的養老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應按時足額代扣代繳。
單位什么時間可以申請緩繳?
答:符合條件的單位根據自身經營狀況,于2022年5月至7月每月15日前,向參保所在區社保經辦機構申請緩繳當月至7月的養老保險費單位繳費部分;于2022年5月至2023年4月每月15日前,向參保所在區社保經辦機構申請緩繳當月至2023年4月的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新開辦企業可自參保當月起申請緩繳養老保險費單位繳費部分。企業行業變更為上述行業的,可自變更當月起申請緩繳。
單位如何申請緩繳?
答:單位填寫《特困行業企業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申請表》,到所在區社保經辦機構服務大廳提出緩繳申請,疫情防控期間也可通過社保微信公眾號、電子郵箱、傳真等渠道提出緩繳申請。
緩繳單位什么時間補繳社會保險費?
答:緩繳企業應最遲于2022年12月底前,補齊緩繳的養老保險費;應最遲于2023年5月底前,補齊緩繳的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未按規定時限補齊的,應從補齊緩繳最后期限的次月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滯納金,即自2023年1月1日起加收養老保險費滯納金;自2023年6月1日起加收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滯納金。緩繳企業也可根據自身實際,提前補齊緩繳的養老保險費。
單位緩繳期間職工待遇問題如何處理?
答:單位按規定緩繳期間,職工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累計計算。單位補齊緩繳的養老保險費之前,職工繳費月數和各月繳費基數暫不計算。
單位按規定緩繳期間,職工申領養老保險待遇、轉移社會保險關系或死亡的,單位應先補齊涉及該職工的社會保險費。
單位按規定緩繳期間,單位依法注銷的,應在注銷前補齊全部緩繳的社會保險費,相關部門按照注銷流程及時辦理。
緩繳失業保險費不影響單位享受階段性降低企業失業保險費率和穩崗返還政策、不影響參保職工享受技能提升補貼政策、不影響參保失業人員享受失業保險金或失業補助金等相關待遇。緩繳工傷保險費不影響職工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單位按規定緩繳期間,職工積分落戶、小客車搖號等權益均不受影響。
享受“企業吸納就業社會保險補貼”的企業,緩繳社會保險費后,社會保險補貼如何處理?
答:社會保險補貼實行“先繳后補”。按規定緩繳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并享受吸納就業困難人員、高校畢業生、脫貧人口等人員社會保險補貼政策的企業,緩繳期間應享受的醫療保險補貼、生育保險補貼以及崗位補貼正常申請。企業在補繳緩繳期間的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后,可分險種一次性申請緩繳期內應享受的養老保險補貼、失業保險補貼、工傷保險補貼。
靈活就業人員能否緩繳養老保險費?
答:無雇工個體工商戶和各類靈活就業人員,2022年繳納養老保險費確有困難的,可于2023年年底前進行補繳,補繳基數在2023年我市繳費基數上下限范圍內自主選擇,繳費年限累計計算。(記者 廖晨霞)
關鍵詞: 政策解讀 特困行業 階段性緩繳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 市稅務局 市市場監管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