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運輸部、應急管理部、市場監管總局近日聯合發布了《關于進一步加強新能源汽車企業安全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提出要對車輛網絡安全狀態進行監測,加強對車輛運行數據的分析挖掘。專家表示,《意見》發揮大數據效能,將推動新能源汽車安全治理模式的進步,對新能源汽車全產業鏈、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有重要意義。
發揮大數據效能 探索數字化監管模式
近年來,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取得了顯著成效,產銷量連續7年位居全球首位。但也要看到,隨著保有量的快速增長、老舊車輛不斷增多,新能源汽車產品質量安全風險依然存在;同時,網絡安全、數據安全等新問題的出現,使新能源汽車安全的內涵和外延也在發生變化。
這一背景下,只有進一步壓實新能源汽車企業主體責任,建立健全產品安全保障體系,才能推動新能源汽車產業高質量發展。
北京理工大學教授、電動車輛國家工程研究中心主任王震坡對新華財經記者表示,《意見》的及時發布,對有效推動新能源汽車全產業鏈、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全面實現中國汽車強國戰略有重大意義。
值得一提的是,《意見》有多條涉及探索大數據驅動的數字化監管模式。具體包括,鼓勵企業加強車輛運行安全狀態隱患排查,及時跟蹤和確認長時間離線車輛的安全狀態,妥善處理大面積聚集停放、頻繁報警等存在安全隱患的車輛;鼓勵積極研究應用先進安全預警方法,鼓勵企業加強對車輛運行數據的分析挖掘,梳理具有規律性、普遍性的安全問題并及時采取改進措施。
“新能源汽車大數據挖掘技術的應用,實現了新能源汽車安全從被動監測到主動防控的技術跨越,有力保障了新能源汽車安全。”王震坡認為,《意見》對構建“用數據說話、用數據決策、用數據管理”的監管機制有重要意義,將推動新能源汽車安全治理模式的進步。
這一方面,公開數據顯示,新能源汽車國家監管平臺應用以來,新能源汽車事故率呈逐年下降趨勢,2019年著火事故率0.0049%,2021年著火事故率0.0039%。另外,新能源汽車著火事故率遠低于燃油車的年火災事故率,2021年燃油車著火事故率為0.01%-0.02%。
強調動力電池安全 提升異常狀態下可靠性
提高動力電池安全水平對新能源汽車安全至關重要。對此,《意見》提出,企業要積極與動力電池供應商開展設計協同,持續優化整車與動力電池的安全性匹配以及熱管理策略,明確動力電池使用安全邊界,提高動力電池在碰撞、振動、擠壓、浸水、充放電異常等狀態下的安全防護能力。鼓勵企業研究應用熱失控實時監測預警裝置和早期抑制及滅火措施。
北汽研究總院三電中心電池工程部副部長袁文靜在接受新華財經記者采訪時分析,《意見》為了進一步壓實新能源汽車企業安全主題責任、指導企業建立健全安全保障體系,共提出了八點意見。其中,“提高動力電池安全水平”在安全技術方面對典型用戶場景進行了提出了安全性能要求,確保在碰撞事故、用戶長期行車使用的機械/電/熱可靠性、涉水路面行駛、充放電防護等場景下都能保障高安全高可靠性,進一步對產品安全設計提出了具體的要求。
袁文靜表示,北汽集團在安全測試方面除了滿足國標以外,還對場景進行了豐富和加嚴。“例如,對于碰撞工況,我們提高到滿足整車5星碰撞對應的沖擊下電池系統仍能正常工作。我們也率先通過采用動力電池系統靜態球擊、動態底部撞擊以及整車搭載托底測試多種工況模擬用戶遇到的托底、刮底場景,以驗證電池底部抗機械撞擊能力;在浸水方面,我們采用IPX8的標準要求,與國標要求的沉水30分鐘相比,沉水時間更長,對電池的密封性能要求更為嚴苛。”袁文靜介紹,在全生命周期安全可靠性測評能力建設方面,北汽也已提前開展工作,“我們要求在同一個樣件上串行高溫、高濕環境測試、機械可靠耐久性測試、IP防護性測試,模擬疊加多個極端惡劣工況,用戶場景覆蓋度高于行業水平。”
側重汽車數據應用 嚴格個人信息安全防護
此外,《意見》對健全網絡安全保障體系提出了更加細化的規定,從網絡安全、數據安全、個人信息防護方面提出要求。具體而言,企業要依法落實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網絡安全等級保護、車聯網卡實名登記、汽車產品安全漏洞管理等要求。對車輛網絡安全狀態進行監測,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網絡攻擊、入侵等危害網絡安全的行為。同時,企業要建立健全全流程數據安全管理制度,并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有關規定進行數據收集、存儲、使用、加工、傳輸、提供、公開等處理活動,以及數據出境安全管理。
更加值得關注的是,個人信息安全防護方面,《意見》明確提出,企業要制定內部管理和操作規程,對個人信息實行分類管理,并采取相應的加密、去標識化等安全技術措施,防止未經授權的訪問以及個人信息泄露、篡改、丟失。
對此,專家分析,隨著《數據安全法》《網絡安全審查辦法》《汽車數據安全管理若干規定(試行)》等汽車數據安全、聯網安全相關的文件密集發布,汽車數據、聯網數據商業化運作的監管正日趨嚴格。
“我國汽車網絡安全建設仍處于起步階段,政策法規體系有待完善,安全管理存在不足,防護技術存在缺口,保障手段較為薄弱,建立新能源汽車網聯基礎數據平臺,規范新能源汽車數據安全監管,可保障國民經濟和隱私安全。”王震坡說,《意見》從新能源汽車行業的各項應用場景出發,側重汽車數據應用,有的放矢地提出了數據安全監管要求及措施,對于新能源汽車領域的標準化、規范化數據安全發展來說,具有非常大的意義。
奇安信車聯網安全研究員孔憲梓對新華財經記者表示,新能源汽車作為新型的移動終端,已經成為萬物互聯中不可缺少的一環,但由于功能需求,新能源汽車不可避免的對外暴露出多個攻擊接口。“近年來發生過多起針對于車聯網的信息安全攻擊事件,一些攻擊者可以通過漏洞遠程控制目標車輛,由于車聯網權限規范問題導致的信息泄露事件層出不窮,泄露的用戶信息可能會進一步引發詐騙案件,危害企業與用戶生命財產安全。”因此,孔憲梓認為,隨著《意見》出臺,進一步加強落實車聯網安全體系的建設是必要且及時的,此舉對于新能源汽車夯實“安全底座”、加快健康發展有積極意義。
關鍵詞: 安全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