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征信應用領域不斷拓展,與征信有關的虛假宣傳和詐騙套路層出不窮。近日,人民銀行上海總部發布提示稱,一些不法分子打著“征信修復”“征信洗白”的旗號,教唆信息主體委托其辦理征信投訴、舉報等事項,以此牟取不正當利益,擾亂正常金融秩序。對此,人民銀行上海總部提示,“征信修復”不可信。
人民銀行上海總部有關人士表示,征信領域不存在“修復”“洗白”等說法,凡是聲稱合法的、收費的“征信修復”都是騙局,任何人都無權隨意刪除、修改征信記錄。即便有了逾期記錄,也不要過于恐慌,因為一方面,個人信用報告上的逾期記錄自欠款和欠息還清后保留5年,不會伴隨終生;另一方面,銀行在做貸款審批時會進行綜合研判,不會將信用報告作為唯一參考依據。此外,也可通過發表個人聲明的方式,闡述對逾期的解釋和說明,個人信用報告會如實記載。
這些中介的主要做法包括讓消費者捏造事實,代替消費者向金融監管、信訪等部門投訴,用纏訴鬧訪等手段向金融機構施壓等,以達到逃廢個人債務、減免息費等無理訴求。
需要指出的是,征信領域并不存在“征信修復”的說法。所有商業收費模式的“征信修復”均為騙局。日前,就有法院針對信用卡“征信修復”偽造文書案宣判,違規違法人員均被判處有期徒刑和繳納罰金。
信用值千金。當前我國銀行業征信體系逐步完善,個人征信報告已經成為申請貸款時必備的重要資料,是放貸機構判斷能否批準貸款申請的重要依據,個人應按時歸還貸款,呵護好自己的征信。
目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保留時間是5年。根據《征信業管理條例》第16條的規定,征信機構對個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為或者事件終止之日起為5年;超過5年的,應當予以刪除。持卡人不能輕信網上所謂短期實現“征信修復”的說法,抱有試一試的僥幸心理往往會上當受騙。
當然并非所有征信不良記錄都無法刪除。有的不良記錄并非個人原因造成的,比如信用卡遭遇盜刷而形成的不良記錄,個人可讓開卡銀行提供相關證明,然后持證明到當地人民銀行中心支行刪除、更正征信不良記錄。
消費者應提防“征信修復”騙局,遠離相關黑灰中介。一旦接觸此類黑灰中介,受騙者往往不僅會損失錢財,還可能泄露個人信息,被不法分子利用進行電信詐騙、洗錢、冒名網貸等違法行為,從而遭遇無法預判的風險。
征信業的有序發展為構建誠信市場經濟體系發揮著重要作用。“征信修復”黑灰中介的存在與我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背道而馳,必須重拳治理。相關部門還應加強協作,嚴格管控清理網絡上的各類“征信修復”虛假廣告,加大對不法分子的打擊力度。此外,還應進一步強化征信記錄的管理,方便個人和企業查詢自己的征信記錄,依照法定程序快速、便捷處理征信記錄異議。要普及征信業相關法律法規,讓消費者明白征信記錄的收集、管理和使用途徑以及不良征信記錄的產生方式和取消方法,對征信記錄樹立正確的認識。(彭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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